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小

尊重、快樂、卓越、負責

標題: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學 年度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案
時間:2024-04-18 08:09
發佈者:設備組長
類別:行政公告
標籤: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4月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1027號函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劃 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5萬元為上限。 (二)計畫主持人應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擔任教 學或研究工作,具有專門學識與經驗者。 (三)延續性研究計畫,請於計畫名稱後註明(第O年),並 於計畫書內說明研究進度及目標。 (四)過去獲補助之相同計畫,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倘計畫名 稱相同,請加註113學年度,並於計畫書內說明本學年度 新增或變更處五)計畫之經費編列請依案附經費表說明核實編列。 三、有意申請之學校請依限將申請計畫一式4份(請雙面列印並 以長尾夾裝訂,切勿膠裝、釘裝)函報本局,以利彙整函 轉承辦學校「國立彰化高級中學」憑辦,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案俟國教署複審後核定,並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補助辦法規定,依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 五、檢附計畫補助申請表及計畫項目經費表各1份;未依前開表 件格式填寫之申請案,不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