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小

尊重、快樂、卓越、負責

:::
標題:「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具教職及學生 身分被害者名譽回復處理原則」
時間:2026-08-31 13:52
發佈者:生教組長
類別:行政公告
標籤: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50075843A號函辦理。
二、為彌補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使原具教師或學生身
分者被迫中斷教職生涯或學業未竟的缺憾,回應其名譽回
復訴求,教育部特訂定處理原則,以助弭平遺憾、療癒創
傷。
三、已依規定獲得國家賠(補)償及平復之被害者及家屬,如
有回復教職及學生身分之需求,可自行或是透過轉型正義
相關民間團體、機關之協助,備妥平復文件、當時為教職
或學生之認定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教育部專案窗口辦理
(TJE@mail.moe.gov.tw)。
四、教育部將協助被害者回復教職及學生身分之名譽,包含頒
發證書、舉行回復儀式,並建議學校修正校史及文書檔
案,融入被害者生命故事結合學校地景寫入校園轉型正義
課程案例及多元活動,以維歷史記憶的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