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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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1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臺北市國民義務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申請
時間:2026-10-16 19:05
發佈者:輔特組長
類別:行政公告
標籤: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9月20日北市教特字第11330926351號函修正「臺北市國民義務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辦理。

二、旨揭在家教育服務服務申請對象:擬申請115學年度第2學期在家教育之學生。

三、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一) 就讀本市且實際居住事實之年滿六足歲至未滿十五足歲國小至國中教育階段在學學生已入學者年齡不在此限 。
(二)持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 如白血病、惡性腫瘤等 。
(三) 因下列任一原因無法到校有在家教育之必要者:
1.配合化學治療或放射性治療等療程需經常返院治療者。
2.具感染風險且體弱暫不宜出入公共場所者。

四、申請時間
(一)初次或重新申請在家教育學生者,得隨時提出申請。
(二)已核定為在家教育學生者,於每年115年11月6日(星期五)16:00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本校(濱江國小)輔導室申請。

五、申請手續:符合申請資格者,由法定代理人 父母或監護人填妥學生個案「在家教育學生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鑑輔會鑑定證明影本、最近3個月內醫生診斷證明正本、教養機構立案證明影本和近2個月內繳費證明等),於115年11月6日(星期五)16:00前,送至本校輔導室,以利於受理申請後送件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審議。

六、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七、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輔導室輔特組陳老師02-85021571#1201。